從歷史的觀點談台灣獨立的意義 李筱峰
一
東亞大陸自從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併吞六國以後,出現中央集權的大帝國,秦雖十五年而亡,但大漢帝國接踵而來,維續了長達四百餘年的大帝國的局面。秦漢帝國不僅奠走了後來中國版圖的基礎,也為往後華人的世界根植下「大一統」的觀念。秦漢之後,儘管在東亞大陸上幾度出現列國並立的局面,但是「大一統」的價值觀念卻一直在華人的心海中印下一條神聖的投影,視中央集權的大帝國為常態,視列國並立的時期為不正常。這種觀念,不僅在眾多帝王將相的心底如此,在後代史家的筆下亦復如此。結果,一些帝王將相往往以打破列國並立的局面、追求「大一統」為神聖的歷史使命;而史家也亦步亦趨以「大一統」取向做為謳歌歷史的標準。 然則,我們審視歷史,自大秦帝國以降的兩千兩百一十五年間,列國並立的期間就有七百三十三年,這段約佔三分之一長的時間,豈可視為非常態?如果再將先秦的春秋戰國群雄並立的時間也統計進來,則列國並立的時間長達一千兩百八十二年,這麼長的時期,豈能以非常態來看待?再說,人民生活水準的高低,與是否「大一統」,並不必然成「正相關」,有時候,在列國並立的時代裡,有些地方生活過得好好的,可是在遭受「大一統」之後,生活水平頓然下降,甚至因此進入動盪不安之境。最典型的例子,像四川,歷史上曾經出現數次獨立的政權,生活水平不見得差,被「統一」之後(例如:被趙匡胤的宋併吞),不久就發生農民被剝削而爆發的農民革命。再試看五代十國時期的大閩國,前後約五十三年,但在福建地區之開發,尤其是海外交通與貿易的重大轉變,卻有著重大的意義。中國的傳統史家顯然不在乎這些「分」「合」之間的社會意義,他們只在乎是否「大一統」,只要「大一統」,即使生活水平降低了,也無所謂;如果「分裂」,即使生活較好,也不應該。
「大一統」下的中國,幅員廣大,南與北,東與西,差異極大,加以厲行中央集權,結果往往抹煞了地方上的特性,阻礙各地方的創造潛能。為了滿足「大一統」的政治迷思,卻要做這麼大的犧牲,甚至浪費許多資源和精力,賠上無數的生命,這是中國積弱的因素之一。政治學者白魯恂(Lucian W.Pye)就曾明白指出這個問題。總之,「大一統」下的偌大的中國,就像一隻大恐龍本身的身子,成為自己的負擔,壓得自己幾乎無法超生。
這種「大一統」的大帝國觀念,與現代國家的觀念是背道而馳的。史家梁啟超甚至更不客氣指出,中國過去根本沒有國家。試看梁的一段文字:「我國疇昔,豈嘗有國家哉?不過有朝廷耳。我黃帝子孫,聚族而居,立於此地球之上者既數千年,而間其國之名為何,則無有也。夫所謂唐、虞、夏、商、周、秦、漢、魏晉、宋、齊、梁、陳、唐、宋、元、明、清者,皆朝名耳。朝也者,一家之私產也;國也者,人民之公產也。」
這種「一家之私產」的舊王朝,當然沒有以「國民主權」為基礎的現代國家觀念,他們知道的只有「天下」,而且不是「天下為公」,而是「天下一統」。「天子」中原逐鹿的主要目的是在完成其一統天下的歷史任務。萬一天下實在難以一統,而產生群雄並立的「分裂」之局,大家便要爭一個所謂「正統」的地位,因此就有所謂「漢賊不兩立,王業不偏安」的說法。所以,「大一統」觀念與「正統論」是一體之兩面,構成中國傳統歷史意識的主軸。
對於這種「正統論」,梁啟超也有嚴厲的批判:「言正統者,以為天下不可一日無君也,於是乎有統;又以為『天無二日,民無二王』,於是乎有正統,」梁氏進而指出,正統論一始於霸者之私天下,而又懼民之不吾認也」(統治者以天下為私產,又擔心人民不認同他),足見這種大一統的正統論,其實是古代專制王朝的產物,與主權在民的現代主權國家相去十萬八千里。
台灣從土地、人民、政府、主權等國家構成的因素來看,絕對有條件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但是,由於國民黨統治當局本身跳不出前述傳統的歷史意識。四十多年來並以這套歷史意識來灌輸人民,致使台灣雖有成為國家的條件,但始終不能普遍產生獨立建國的觀念。它明明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可是許多人卻因跳不出傳統的「大一統」觀念,極力在破壞自己的獨立自主。全世界再也找不到這樣的國家—明明自己已成獨立狀態,但自己卻硬是不承認自己。這完全是傳統的歷史意識在作祟。
二
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最喜歡編造歷史說「台灣自古即為中國領土的一部份」,企圖以此來營造台灣與中國一體的印象。其實,台灣真正被納入中國是在一六八四年被清國併吞開始,此時已是十七世紀末葉,何以稱「自古」?原來國共兩黨的「自古」,是根據全《三國誌》所載,東吳孫權為了「普天一統」,派甲士浮海遠征夷州,「得夷州數千人而還」一事。其實,夷州是不是台灣,史學界尚無定論。退一萬步說,就算夷州是台灣吧,然而派兵入侵別人土地去擄人,就等於領有該地,這是甚麼邏輯?這不正是前述的「霸者之私天下」的歷史嗎?如果說三國時代台灣就屬於中國(其實,那個時候哪來「中國」這個國家?),為什麼到了十七世紀的明朝,還不承認台灣是他的領土?一六二三年荷蘭第二度佔領澎湖時,明朝政府與荷前所訂的議和協訂,要求荷蘭退出其領土澎湖,至於荷蘭退入台灣,明政府表示無異議;《明史》中的<外國列傳>,也明白將「雞籠山」(指台灣)列於其中,與日本、朝鮮、琉球、呂宋、安南等等,並列其中,皆被視為外國的一部份。(詳參拙文<台灣自古即為中國領土的一部份嗎?>,收入拙著《台灣要衝決網羅》)。
台灣自古即非中國的領土,於史實上至為明白。而從近二百多年來的台灣歷史看,台灣的社會也呈現出異乎中國社會的許多特質,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台灣表現出濃厚的海洋文化的性格。歷史學者鄭欽仁指出,「台灣的開發,與世界走向海洋時代,大體同時,所以一開始便納入世界史的範疇。」不錯,十七世紀中葉,荷蘭統治下的台灣,已經開始了轉口貿易,成為日本、中國、南洋、歐洲等地貨品的集散中心。誠如史家黃富三指出的,「台灣一進入歷史時期即躍入以貿易為導向的海洋文明體系。由荷人充當『首動者』(Primemover)角色,貿易竟成了日後台灣歷史與社會發展的特續性特色,而有別於自足導向的中國農業經濟。」;鄭氏王國時代,雖然陳永華把中國部分封建文化的價值與制度引進台灣,但是台灣另一方面仍展現出它的海洋文化的特長。鄭經時代台灣的外貿仍持續進行,由於封建古國的中國(清)嚴禁外人互市,台灣竟成為遠東中國商品的集散地。鄭經甚至廣招各國來台貿易,如英國東印度公司即於一六七○年來台設館貿易。
然而,台灣被清朝「統一」(併吞)之後,台灣的海島傳統與大陸傳統的差異與矛盾逐漸顯露出來。滿清王朝這個封閉的大陸封建政權,拘泥於自足式的農業經濟,只重米糧生產,不重視貿易,對台灣採封山禁海政策,限制台灣對外貿易,使得台灣自荷蘭時代就已出現以出口為導向的商品經濟性格,大受挫折。台灣因與清國合併而受其封建鎖國的經濟圈的拖累,國際貿易乃大幅萎縮,台灣逐漸喪失其遠東貨物集散地的地位。但是台灣的海洋性格,在大陸文化的箝制下,卻仍蠢蠢欲動。「行郊」的出現,是最具體的說明。這種以貿易範圍相同之商號所結合而成的商業集團,自一七二○年代起,經過「一府二鹿三艋舺」的發展,負擔台海兩岸貿易的職能。「行郊」的發展,使得郊商急速成長為可與地主抗衡的新富階級。其背後正是台灣海洋文化性格的展現。一八六○年,因為英國乘英法聯軍之役訂立天津條約之便,要求將台灣列為開港通商的地方。台灣海洋文化的商業根性,因大陸封建政權的門戶被西方列強打開,才得以再進一步發揮。台灣才再度納入世界貿易體系中。台灣正式開港貿易後,各國商船紛紛隨之而來,貿易迅速擴張,發展的結果,在原本苦於貿易逆差的清國境內叫,台灣卻是一個貿易順差的地區。
大清帝國統領台灣兩百一十二年,比較有心建設台灣是在最後的二十年。一八八五年以後台灣建省,首任巡撫劉銘傳在台灣推動洋務運動,短短六年的任期當中,台灣成為全清國推動洋務最有成績、阻力最少的一省。台灣的洋務運動起步比大陸慢十五年,卻能後來居上,學者許雲姬分析其因素之一認為:「因台灣物產豐饒,茶糖樟腦的外貿暢旺,且因地處邊陲,來自中央的羈絆較少,地方大員能放手建設事業,再加上台灣是海島,島民之民智早開於內地,因此不僅未形成改革的阻力,反而是促使現代化的幕後助力。」這不正是開放的海洋文化,勝過封閉的大陸文化有以致之嗎?
一八九四年,清國為了朝鮮主權問題,和日本發生甲午戰爭,清國打了敗仗,卻割讓二千公里外與此事毫不相干的台灣。做為大中國的一部分的台灣,就必須背負大中國腐敗與落後的包袱,這是歷史的必然。
台灣雖然淪入「異族的魔掌」,享受不到「祖國的溫馨」,但是這個異族不是普通的異族,而是進入明治維新近代化的日本。儘管台灣在日本殖民統治下受到不平等的待遇,緻濟受剝削,但持平而論,台灣透過日本的明治維新,間接吸收到現代的世界文明。反觀當時的中國,都在動蕩不安的戰亂之中,因此,經過五十年的隔離與不同的發展,台灣與中國形成兩個性質相當迥異的社會,台灣的社會發展,領先中國約三、四十年,生活上的價值觀念也與中國相當歧異。由於有著這樣的差距與歧異,以致在終戰後,台灣又再度與中國合併不久,便因彼此的適應不良而產生磨擦,釀成台灣史上最大的慘案—二二八事件,這個事件,從社會文化的觀點看,也可以解釋成海洋文化與大陸文化間的磨擦與衝突。總之,這種磨擦與衝突,是無視於兩個社會之間的差異,冒然進行合併的結果。
這四十幾年來,隨著社會的變遷,工商的發展,文化的交融,台灣內部的族群之間已無太大的間隙。但是,台灣與對岸的中國,卻仍有著近代以來所一直存在著的差距。兩者之間,社會結構不同,法律系統不同,價值觀念不同,政經體制不同—有這麼多的不同,如果硬要強行合併,對中國無益,對台灣絕對有害。台灣這四十幾年來的經濟成果,正是獨立於中國之外發展出來的結果,一旦被中國併吞進去,諒必又要重演四十多年那場倒退三十年的「統一」惡果。
歷史的發展,誠如史學者黃富三指出的:「在台灣與大陸分分合合的過程中,我們悚然發現,合併時竟是進步最小而社會混亂的時代;反之,分離或發展自我性格時,卻是經濟繁榮、社會安定的時代。」這樣的歷史教訓,還退不夠我們台灣全體住民深省嗎?
一九九四年八月六日 台北
(本文作者現為世新學院專任副教授,東吳淡江大學兼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