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彭明敏教授的經過
我在大學三年級的時候上週彭教授開的「國際公法」(法律系共同必修),但跟教授並沒有個別的來往。
我只對憲法的理論感到興趣,因此,撰寫畢業論文時找到劉慶瑞教授指導,探討日本新憲法的制定過程。彭是劉最要好的朋友,因此,劉改變了我對彭的成見,不再把彭看做打算「一路望上爬」的翰林。
旁聽過殷海光先生的「羅素哲學」,讀過他在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表的政論,覺得「殷海光天天在迫害國民黨」(鄔昆如神父)的指責,並非完完全全的無中生有。由於沾李敖的光,在文星雜誌寫文章,引起殷先生的注意,從此,常和朋友(包括謝聰敏)一道去訪問他,飽聽他對時局的意見。
他認為國民黨是徹底的奸詐(Perfect purfidy),必須加以打倒。蔣政權在台灣作惡太多,必將引起台灣人民的反抗。殷先生最擔心的是:到時候洪水爆發,不可收拾,台灣人會把對蔣政權的積怨,發洩在所有的外省人身上。「救救我們啊!」他有一次幾乎跪下來。他希望我一定要管政冶,最好請彭先生出來領導將來的反對黨。
有一段時期,我寄居台大第四宿舍二十三室。同室的張偉仁在碩士論文口試的時候,懷疑發問的校外評審委員沒有用心讀過「羅素的政治思想」,引起了爭論,被指責不夠謙虛後,竟以謙虛是奴隸的道德反駁,結果改用英語力辯,場面非常尷尬。主持口試的彭明敏所長,託同學傳口信,要張偉仁到彭家好好談一次。我陪張偉仁上彭家,細聽彭教授用最誠懇的口氣,說服這位才氣外溢的學生。
第二次見彭教授,是在他的研究室。有一位老同學,考取了日本政府獎學金,準備到日本東京大學攻讀政治,他怕彭教授不肯寫推荐信,要我代他懇求。我硬著頭皮攬下這份差使,卻沒有多少把握。想不到彭教授只簡短地問兩句:「他自己怎麼沒來?」「他的日語能聽能寫嗎?」就很爽快地當場寫下推荐信,交給我。
印刷廠為什麼敢承印反政府的傳單?
負責接洽印刷的謝聰敏,為了避免打草驚蛇,採用兩階段排字印刷方式:
一、請第一家印刷廠排鉛字,標題是「反攻大陸政策商榷」,作者是胡昌華(杜撰)。宣言稿中的「蔣介石」、「蔣政權」字樣,一律改為「毛澤東」、「毛政權」。
二、以自行校對為藉口,把排好了的鉛字架帶回來,把「毛澤東」和「毛」字全部抽出,換成「蔣介石」和「蔣」字。拿下標題和作者,改為空白。然後,把鉛字架送到第二家印刷廠付印。
如果一切順利,還要把鉛字架帶走,回復原狀,送還第一家印刷廠。
謝聰敏事先已經打聽好了,生死交關的第二家印刷廠的老板不識字,不難矇混。我們選定九月二十日付印,是因為那天正好是中秋節,工人休假。不識字的老板願意獨自加班,多賺一倍的費用。
不料,百密一疏,我們還是被老板瞞過去了。我從上午九點開始監印,一直到下午三點多,中間除了上廁所,離開兩三分鐘之外,始終在盯緊印刷機。顯然,老板對我們懷有戒心,於是利用這短短的空檔,抽走了一份宣言,遞給他年幼的兒子,後來拿出去密告了。
被捕是意料中的事情嗎?
謝聰敏相信:我們三個人都不是情報治安機關所注意的對象。只要我們在保管好傳單,處理好鉛字架並送回第一家印刷廠之後,各自離去,一定不會被捕。只可惜他在九月十九日晚上熬夜,極感勞累,在旅館昏睡太久,才耽誤了善後的時機,意外被捕。
我認為被捕是最正常的結局,只可惜沒有發出一張宣言。理由如下:
一、我們曾找另一家印刷廠接洽而遭受拒絕。我相信情治單位一定會在印刷廠佈線。
二、我們即使逃過在旅館被捕的一劫,也可能在把鉛字架送還第一家印刷廠時被捕。我不敢假定:兩家印刷廠的人都不會為了領取獎金而密告。
三、我們為了搜購「蔣」字,跑了好幾家鉛字店,說不定已引起了注意。
牽連無辜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同事吳章銓,在我研究室的書桌上放了一張便條,託我細讀一篇學術論文,並提供意見。我被捕後,研究室遭到搜索,這張便條竟成為重要線索。
辦案的特務一口咬定:那篇論文就是台灣自救宣言。因此,吳章銓就被送進警總保安處了,聽說被修理得很慘。
幸虧近代史研究所當時的郭廷以所長,受蔣介石父子的倚重(參與「蘇俄在中國」的撰寫),由郭所長出面保證,吳章銓才能在十天後獲得釋放,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吳章銓本籍福州,平日謹言慎行,從來不照相。不料竟因一張便條,飽嘗黑牢之苦,真令人浩歎。
對辦案單位的印象
我們在台北鬧區圓環附近的一家旅館,被持槍而入的一群便衣逮捕,顯然為動了跑社會新聞的記者們。便衣大概是為了要甩掉記者們的追蹤,才命令司機把囚車開到天母山麓的保安警察部隊。
他們打算「秘密解決案件」—這是我的第一印象。
我們在第二天傍晚,才被靜悄悄地送往西門的大廟(保安處)。接下來,就是連續一個星期,不眠不休的疲勞偵訊了。辦案的特務們分成三班,每班四人,輪流訊問。當中止訊問的時候,就大放厥詞,向我誇示他們所共同確信的某些觀念,並阻撓我打瞌睡,例如:
天下最航髒、最卑鄙、最下流的東西就是政治。
政府、國民黨可以罵,蔣老頭絕對不可以碰。
政治案件,政治解決。換句話說,就是要用最有利於統治者的方式來解決,與法律不相干。
法律只不過是手續而已,演戲而已,根本不能拘束統治者。
天下總要有人幹特務。某甲不幹,自然有某乙會幹。
你犯的是國法,又不犯我的法。你我不妨交個朋友看看。
你在這裡(保安處)的期間所知道的一切,都不可以洩漏出去,否則,應當接受最嚴厲的制裁。
國民黨遷台以後,勵精圖治,比起過去在大陸時代改進了很多。太過挑剔,實在沒良心。
好漢不吃眼前虧。
人不自私,天誅她滅。
起初,我還耐著性子跟他們爭辯。後來,由於實在是太累了,而且發覺原來他們是「死腦筋」就乾脆保持緘默了。
台灣自救運動聯盟一共有幾個人?
宣言最後的呼籲雖然強調「政府機關、地方團體、軍隊、公司、報社、學校、工廠、農村,到處都有我們的同志」,事實上,運動聯盟一共才只有彭明敏、謝聰敏和我三個人。
為什麼少掉兩百多份傳單?
我們向印刷廠老板言明印製壹萬份,但由於印刷機老舊,油墨太濃,印壞的有一百二十四份,總共交貨九八七六份。傳單分裝兩隻大皮箱,送到台北市衡陽路八十六號三樓保管。後來被警總保安處的便衣搜走。印壞的部分,我們在旅館燒燬了,不可能外流。
然而,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下旬,我們接到起訴書,才知道傳單只有九六五六份,整整少掉了兩百二十份!
起初,在剛開始秘密偵查的期間,還有辦案人員追問二二○份傳單的下落,後來就不作聲了。
辦案的特務可能以「請專家研究案情並提出對策」的口實,抽出二二○份。其中也許有一部分外流,成為高價商品,這是合理的推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