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敏教授和我的牢獄之災 吳松枝

一九六一年到一九六四年,我在台大政治學研究所求學,主修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正好一九六一年彭明敏教授出任台大政治系主任兼政治學研究所所長。因為研究所學生只有十幾個,所以較有機會聆聽彭教授的高見。六二年,程萬行同學也進入政治研究所。程君個性較為好動,有時邀請彭教授共同進餐,彭教授有時也叫我們到他家裡作客。

有一次在彭教授家裡遇到謝聰敏同學(他高我一年)。剛開始我們談的主要是純學術上的話題,後來漸漸地談到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和在國際關係上的處境。一九四九年國民黨政權被逐出中國大陸返到台灣,到六○年代已經十幾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國際上已經得到很多國家的承認。蔣介石初到台灣時所標榜的「一年準備、二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的夢幻已徹底破滅。到了六十年代蔣介石反攻大陸的春秋大夢,在國際上和國內都變成自欺不欺人的謊言。當時我們大致認為台灣居民(包括戰前在台灣出生及戰後出大陸移居台灣的人)願意接受中國共產黨統治的人非常少。台灣和中國大陸在短期內動新統一的機會非常渺茫。國民黨當權者所主張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中國大陸甚至蒙古人民共和國)的論調在國際上已受到很大的挑戰。當時美國政府在圍堵共產主義擴張的政策下,雖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在聯合國大會上中華民國的代表權每年都被中共的友邦所反對。美國支持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已逐漸失去美國友邦的支持。我們預料中華民國代表終究會被逐出聯合國,美國也終將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只代表台灣,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已經是活生生的事實。我們已開始討論中華民國是否應改名為台灣國。

當時最令我們不滿的是,所謂國會(包括國民大會、立法院、監察院)議員竟然不改選而連任十七年。台灣居民要當兵,要納稅竟不能選舉所謂的中央民意代表。還有當時為了要「反攻大陸」支出龐大的軍費,嚴禁大陸來台人士與在大陸親人的平安家信,也使我們覺得不切實際而且不合人道精神。但因我在一九六三年須準備畢業論文,工作較忙而較少參與討論,而且當時我較注重學術研究,也希望能再出國求學,所以並沒有公開提出主張的念頭。

一九六四年大約十月初,從友人處得知彭明敏教授和謝聰敏、魏廷朝兩位同學於九月二十日被警備總部逮捕,當時我不知道因為他們印刷了名為「台灣自救宣言」的傳單而被捕。我們去探望彭太太,彭太太說彭先生做什麼事情,她完全不知道。他們被捕的消息被封鎖了一個多月,最後於十月底在英文的中國郵報簡單地報導了一位教授和他的兩個學生因從事破壞活動而被捕,我從朋友處看到了那段報導。當時訂閱該報的本國人不多,知道這件事情的人除了他們三人的親友外,顯然不會太多。

一九六五年三月底,他們三人被「公開」審判,中文報紙好像只簡單報導了他們攻擊政府的反攻政策。宣言的主要內容並沒有報導。我看到宣言的內容大概在他們被判八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幾個月後,友人拿在海外印刷而帶進台灣的宣言給我看,我看完後,由他們收回,我建議他們小心謹慎,不要隨便給別人看。那時我正「拼命」準備律師考試,因為我知道公務員和教授的路已經完全斷了。我當時雖未被捕,但我未參加國民黨,又常聽彭教授的「反動言論」,早已被警備總部列為「黑名單」,六十五年我考取律師後,申請出國,幾次都被替備總部不附理由「緩議」掉了。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彭教授被蔣介石下令特赦,公開的理由好像是彭教授已知悔悟,背後可能有外國人權團體和海外台灣留學生的壓力。彭教授被釋放後,在國民黨特務的嚴密監視下,等於實際上的軟禁。他家門口附近常停了一都軍方的吉普車,我去探望他好幾次,他勸告我少去,以免惹麻煩。

一九七○年元月,彭教授偷渡到瑞典。他的逃亡計劃冒有生命的危險,不可能讓我們知道。而且我也很久沒去探望他。直到二月底,他在瑞典公開會見外國記者時,我才知道他的逃亡。但是他逃亡後沒多久,警備總部的人找上我,說有人看到我在他逃亡前不久,曾在台北的北門附近和他會面。他們所提到的時間,好像我正在法院代理別人出庭。我告訴他們,我探望他都去他家,學生探望老師合情合理,我不必在外頭會他,他的逃亡計劃我不可能知道。至於他們有沒有去法院查,我就不知道,也不關心。一九七○年九月下旬,彭明敏教授獲准進入美國。聽說國民黨非常震怒。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都懷疑美國官方協助彭教授逃亡,現在又讓彭教授進入美國,國民黨政權聽說曾提出嚴重抗議。七○年四月,蔣經國被台灣留學生槍擊。同一年內,美國台南新聞處和台北的美國銀行被放置少量炸藥,國民黨特務說是台灣反動份子下手的。但也有人懷疑是國民黨特務自導自演 的。

大約在七○年底或七一年初,謝聰敏曾到我的律師辦公室找我。帶來一些英文的報章雜誌,內容主要是報導台灣有關的情勢,也有小部分報導彭教授的活動。謝提到他的同班同學陳隆志用英文寫了一本「台灣、中國和聯合國」。內容大致提到台灣居民,不論外省籍或本省籍,都應努力合作,建設新台灣。我問他可否弄到一本借我看看。不久後,他果然拿來了。那本書在我七一年三月被警備總部逮捕時,被沒收了。

七一年二月中旬,有一個外國朋友告訴我謝聰敏被捕。我還天真地以為二月廾八日快到了,大概是「預防性的逮捕」,不久便可能被釋放,所以不放在心裡。但是這一次我弄錯了。

七一年三月中旬的一個晚上大約八點多,我住處的派出所主管帶了幾個穿便服的陌生人說要來查戶口,我立刻知道是怎麼一回事。穿便服的人群中有一人拿出一張警備總司令蓋章的拘票給我看,上面被拘人寫著我的名字,涉案的理由是「叛亂」。一九六四年彭教授被捕,我就猜想可能被株連,但這一次我認為完全沒事卻被逮捕了。

他們逮捕我,手續上還比較完整,聽說別人根本不用拘票,要抓就抓。他們對我沒上手銬,坐上一部外表上是計程車的車子,把我送到博愛路的保安處,住在一間有冷氣、約三四坪大的房子,有單人床,有一圓桌,三、四張籐椅,附有衛生設備,但無浴缸。他們一開始就問我為什麼我會被逮捕,我答稱自一九六四年彭教授被捕後,我就有心理準備。他們起初問我為什麼聽了那麼多彭教授的「謬論」,依你的法律知識,應當知道已犯叛亂罪,為什麼不檢舉。我答稱均止於言談,並不犯罪。如果我檢舉,也許可以不坐牢,甚至可領獎金,但學生檢舉老師,我的一生將永遠被唾棄;如果坐牢,坐完了我還可抬頭挺胸做人。後來他們就不再提彭教授而只提謝聰敏。他們問謝交給我什麼任務,我說謝學長只比我高一年,年紀比我還小,憑什麼命令我。他們也不理會。連續熬了兩天兩夜之後,大約晚上二點左右,換來兩個身體健壯,面目兇惡(我認為如此)的人告訴我,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好像準備動粗,我告訴他們我有坐牢的心理準備,我不必吃罰酒。於是他們問謝和我談了些什麼,我就說謝和我提台灣司法的黑暗和腐敗,尤其是戒嚴法下的軍法審判,謝建議我有空搜集一些資料寫出來,他設法譯成英文寄到外國發表。我原則上答應。謝又提到希望多認識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他們認為滿意,叫我寫下「自白書」。從此他們就不再輪流派人疲勞打炸了。

我在保安處待了一個多月後,被送往「景美大學」(警總軍法處看守所)。過沒多久,收到起訴書。內容大致說,我受「彭逆明敏」的「蠱惑」,對政府不滿。謝受彭之命,交付我描寫司法黑暗和結合同黨的任務,陰謀顛覆政府。開庭時,我承認反攻無望論,並承認對國民黨的施政不滿,但我堅稱當時並無革命的念頭。他們可以透過管道去問在美國的彭教授或一些朋友。法官不置可否,最後告訴我等候宣判。

在新店待了二個多月,有一天軍法看守所的人來告訴我,說所長室有客人來看我。我前往所長室時,發現來看我的人原來是保安處某組長,該組長在博愛路時待我倒滿客氣。他開門見山地說,他們已經奉命對我從寬處理,希望我獲釋後多加檢點。我告訴他,彭教授和程君已去美國,謝繼續關在牢裡,在台灣我已經沒有人可以「陰謀」了,他們盡可放心。不久後,他們以我健康不佳停止審判為由將我釋放。總共好像坐了一百三十天左右的牢。

誰下令對我從寬處理,我猜想是當時當行政院副院長的蔣經國,為什麼能「上達天聽」,後來聽說大概是國民黨某鄭姓高官替我「關說」。雖然我認為我的言行不算叛亂,但鄭姓高官在當時的情勢下為我說情,我心裡還是很感謝他。

(本文作者現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