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咱台灣人民 於自己領土建國的時刻

It's time for the people on Taiwan to establish our own state on our land

台灣人民包括:祖先於千年前到達的台灣原住民

祖先於三百年前來台開墾的老住民

六十年前中國內戰後來台新住民

為了有助吾輩憂心台灣前途的台灣人民,於迷惘中找出 新的奮鬥方向,本文將從歷史定位台灣的現狀,並嘗試提出 突破現狀的路徑。

一、台灣脫離與世隔絕

台灣 (Formosa)與週邊島嶼(小琉球、綠島、蘭嶼)有豐富 的史前文化遺址,自古即不是無人之島,不知多少年前台灣原住民即與世隔絕地生活在島上。上千個以狩獵及遊耕生活的大小部落分散在全島各地。估計全島人口數在外人到達前約三、四十萬人。他們以不同的語言可分為居住於平原的:凱達格蘭 (Ketagalan) 於北部,噶瑪蘭 (Kavalan)於宜蘭,道卡斯 (Taokas) 於竹苗,拍瀑拉(Papora) 於台中海岸平原,巴則海 (Pazeh)於台中盆地北邊,巴布薩 (Babuza)於台中盆地南邊與彰化,洪安雅 (Hoanya)於彰化山邊與雲嘉,西拉雅 (Siraya)於台南縣市,馬卡道 (Makatto)於高屏,與目前仍居住於中央山脈山區與東部海岸谷地的山地原住民各族。居住於平原之原住民各族今統稱平埔族。即使並未建立近代政府組織,無人可以否定台灣原住人民持有 台灣之固有領土主權。

十六世紀初,東西方航海與貿易興起,位於航線要衝之台灣成為西方航海國家與日本欲加佔領之目標。澎湖( Pescadores)原應是無人島群,漢人最早到達居住,元朝、明朝均曾在其上設有巡檢司,是中國固有領土之一部分。1604年荷人首次佔領澎湖,後為明朝派兵驅離。1622年荷人再度佔領澎湖,1624年明朝出兵澎湖,雙方交戰數月後,明朝以不干涉荷人佔領台灣與允許荷人至中國沿海通商為條件交換荷人撤離澎湖。8月荷人轉往台灣於大員(今安平)登陸。荷人據台除以台灣作為達東貿易據點,並招募閩粵人民來台為其生產米糖外運。荷人對歸順的西拉雅原住民則以基督教信仰作為教化。荷人將西拉雅語以羅馬字母拼音文字化為「新港文」,除以新港文書寫聖經,並將其運用到日常生活的記載。1626年已佔領呂宋島的西班牙人登陸雞籠,直到1642年被佔領大員荷人驅離,共佔領凱達格蘭居住的台灣北部16年。荷人直到1668年方撤離雞籠,佔領台灣北部達26年。1661年出生於日本江戶父為已投降清廷鄭芝龍母為日本女子的鄭成功,率領其海上貿易武裝船隊自鹿耳門登陸,包圍荷人熱蘭遮城,荷人於苦戰數月後投降撤離佔領38年的台灣西南部平原。1662年鄭成功病歿,1664年子鄭經取國名為東寧。東寧於台灣西部平原實施寓兵於農之屯田制度,台灣可耕農地漸多,而西部平原平埔族則於反抗東寧軍隊壓迫之多次「番變」中遭殘酷殺害,人口急速減少。1668年清廷曾盡焚船艦表示無意海上。1674年不安於台灣之東寧乘吳三桂三藩之亂出兵中國,1680年於軍力大為折損後退回台灣。1683年原是鄭成功部下的施琅率清兵攻佔澎湖,不久東寧國於內鬥中投降清廷。

清帝國不戰而佔領台灣,原以台灣為不屬中國之化外荒服之地,擬徙其人空其地將台灣放棄,後為施琅諫阻。清廷據台先將東寧官吏、軍人與在台無妻室與產業的漢人遣返中國,並長期於閩、粵沿海實施渡台禁令,以防止漢人來台再度威脅清廷。而生活困苦的閩、粵人民仍不斷冒險偷渡來台尋求土地開墾。清據百年後台灣西部平原已成為移墾人民的家園。由於清廷長期對台山區實施封山禁墾,1796年吳沙,方率流民進入蘭陽平原,以武力強佔噶瑪蘭原住民土地開墾。1824年流離失所的中部各平埔族遷入水沙連原住民(今邵族一支)的埔里盆地。1828年吳全進入花蓮開墾。1829年部分西拉雅平埔族遷入台東谷地。1840年部分噶瑪蘭平埔族向南遷往花蓮。1869年美國領事李仙得登陸恆春半島與原住民直接簽定「親善盟約」,取得原住民答應援救美國遇難船隻,而原住民則對清廷欲求比照辦理嚴加拒絕。1874年琉球漁民遭牡丹社排灣族原住民殺害,日本在清廷答以「生番既屬我國化外之人,問罪不問罪由貴國裁奪」下,出兵佔領恆春半島五十餘番社,經清廷以賠償軍費以及承認日本為琉球之宗主國後,日軍方退出台灣。清帝國佔領台灣期間,約佔台灣土地三分之二的山地原住民居住山脈山區,清廷統治權未曾進入。1895年(中華民國建國前20年)清廷將原是中國領土之澎湖與其海外殖民地之台灣永久割讓日本。台、澎在長達50年之日本殖民地統治後成為同甘共苦的命運共同體。

二、移墾人民土著化為台灣人民

荷人據台初期發現台灣有適宜耕作的肥沃平原,乃自中國沿海招募蠻南人民(中原人民對閩粵人民的稱呼)來台種植與生產米糖外銷他處。1637年至1652年間,來台受雇於荷人東印度公司的蠻南人民約為2萬人,其中數千人於1652年郭懷一抗荷事件中遭殺害。東寧國據台期間,蠻南人民積極往南洋各國、呂宋島、台灣移民,此時來台漢人逐漸增多。清廷雖於閩粵沿海實施渡台禁令,唯此時只有「勝者為王敗者為寇」觀念,並無「國家」意識的蠻南人民,苦於原鄉飢荒不斷,在耳聞台灣有肥沃之未開墾地後仍毅然帶者祖先牌位與親友結伴偷渡來台,許多人喪生於台灣海峽黑水溝,許多人病亡於熱帶瘴癘,眼見蠻荒之景象有人回頭,所謂「六死三留一回頭」中留下的人,終於以自己的血汗將取自平埔族原住民的土地開墾成安身立命的家園,從此家園便是他們的一切,而宗親、同鄉集聚的村里則是家園安全的依靠,「保家衛里」成為他的唯一的信念。清據發生多達11次抗清事件,如1786年台中大里林爽文事件,初期雖得到不滿清廷的廣大移墾人民嚮應而幾乎席捲全台,當清廷自中國調來大軍討伐後,即因失去以家園為重的人民支持而失敗。而早在1776年,英國於北美洲之殖民地人民已完成美國獨立建國。在幾乎全是男人的移墾社會中,許多人成為終身未有家室與子女的「羅漢腳」,幸運的則與平埔族女子「牽手」與傳宗接代。今日閩粵系台灣人民族譜中許多百多年前有名無姓母系祖先,應即是「平埔族阿嬤」。經過長二個世紀移墾人民於台灣土地上與平埔族的婚配繁衍,中國稱之為「東番之地」的台灣乃出現了土著化的埔漢混合人民,而人口漸少的平埔族原住民則因改用漢姓與接受漢化而消失於埔漢混合人民之中不易辨識。1895年的台灣人口,估計山地原住民約10萬人,平埔族約5萬多人,而土著化埔漢人民已多達250萬人。

由於土著化,埔漢混合移墾人民與原住民共同持有台灣固有領土主權,並共稱為台灣人民,雖然仍使用漢字與漢文化,台灣人不是「中國人」。

三、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台灣

1941年12月日本偷襲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1942年元月美、英、蘇、中等二十六個國家締結軍事同盟並發表認同大西洋憲章的聯合國宣言。1943年11月美、英、中盟軍領袖於開羅召開軍事會議,會中英國原本主張戰後日本需放棄台灣澎湖而對未來則不作決定,而美國由於擔心國民黨政府與日本單獨議和,說服英國同意中國於戰後取得台澎之要求。對於會後所發表之公報英國首相邱吉爾一直堅稱它只是一個共同意向之聲明 (a statement of common purpose)。

開羅公報有關台灣澎湖之聲明為:「他們的目的在……並在使日本盜取自中國之領土如滿州,台灣及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1945年8月6、9日美國於日本廣島、長崎投下原子彈。8月14日日本通知聯合國,接受美、英、中、波茲坦宣言 (potsdam declaration)向盟軍投降,該宣言第八條為「日本應履行開羅宣言」。9月2日聯合國最高司令官麥克阿瑟發出「一般命令第一號」分配軍事佔領區域,命令中對國民黨政府軍事委員長蔣介石有以下之授權「日本國在中國(滿州除外),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法屬中南半島之軍隊必須向蔣介石委員長投降」。依戰爭法規,軍事佔領為對投降敵軍佔領地之暫時性軍事接管,目的在解除投降敵軍武裝與維持該地區人民生活之安定。10月17日一萬二千餘國民黨政府軍隊由數十艘美國軍艦運抵基隆,10月25日被任命為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長官陳儀於舉行在台日軍向聯合國盟軍之投降儀式後,不顧戰後國際和約仍未簽訂,此時依國際法台灣澎湖 仍是日本領土,而台灣澎湖人民仍是日本國民,逕行宣布「台灣澎湖重入中國版圖」。1946年1月12日南京國民黨政府行政院發布 訓令「回溯自1945年10月25日台灣人民恢復中華民國國籍」。

二次世界大戰後,殖民地人民紛紛完成獨立建國,而台灣獨立建國的權利卻在戰爭中被出賣。台澎至今仍處軍事佔領中。

四、台灣人民從未,也絕不接受以開羅公報為理由的侵略行為。

62年前手無寸鐵與無法向國際發聲的台灣人民,只能任由受命於聯合國之軍事佔領者擺佈。只是當大部分的台灣人民因長期 處於軍事佔領統治,似乎已默認了台灣的命運時,以國際法審視現狀,其實生米仍尚未煮成熟飯,當前台灣人民必須勇敢向國際 社會聲明,台灣人民從未,也絕不接受以開羅公報為理由之侵略行為,因為公報背離了以下二點歷史事實。

(一)台灣不是中國固有領土之一部分。

根據近代國際法先佔原則,台灣西南部為荷蘭之固有領土,台灣北部為西班牙之固有領土。台灣一部分土地曾是清帝國之海 外殖民地,台灣不是中國固有領土一部分,更不是「中華民國」建國時其領土之一部分。

(二)台灣與澎湖並非日本「竊取自中國」之領土。1895年清帝國於清日朝鮮戰爭北京危急時,派李鴻章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議和。條約第二條為「遼東半島、台灣與澎湖永久割讓日本」。經德、法、俄三國出面干涉後,日本同意歸還已被其佔領之遼東半島。1895年6月李鴻章兒子李經方代表清廷於基隆外海日本軍艦上將台灣與此時已被日本佔領之澎湖點交日本首任台灣總督。條約第五條為「給予台、澎人民二年半的國籍選擇權」,1897年5月期限前選擇保留清帝國國籍約四千五百人。台、澎主權移轉均以符合國際法的程序完成乃是不容置疑事實。有如將子女過繼他人的父母,無法片面取回子女的監護權。依國際法,國家無法僅以單方面的聲明與不具條約效力的公報就取回根據條約割讓他國之領土之主權。若要改變台、澎為日本領土之法律狀態則必須有新簽訂的條約為依據。中華民國不待戰後和約尚未簽訂,卻利用執行聯合國暫時軍事佔領之機會,強行將台灣澎湖納入版圖,乃是以戰爭擴張領土,違反聯合國憲章之侵略行為。

五、軍事佔領政府以機槍掃射統治台灣

當軍事佔領政府強行「光復台灣」後,對台灣殖民地政府的接管即變成罄竹難書的「霸佔」與「劫接」,許多台灣存糧消失 ,被接管的生產,與公共事業無法運作與生產,原由日本人擔任的行政、治安、法院與各級學校的中高級職位全改由專業不足的 接收「唐山人」擔任,而這些貪污腐敗的中國官吏更任意安插親人坐領乾薪,長官公署的員額比原日本總督府約多出三萬人。面 對米糧短缺,物價飛漲與治安惡化的狀況,台灣人民對「祖國」的失望與不滿日益高漲。2月終於爆發軍警濫殺民眾引起的全島大 規模抗議二二八事件。混亂中台灣人民成立處理委員會,向長官公署提出諸如三分之二以上處長應由在台居住十年以上的台灣人 擔任等以台人治台多項政治改革要求。而此時蔣介石卻悄悄地從「祖國」調來增援軍隊登陸基隆,以機槍掃射回答台灣「同胞」 的卑微請願。台灣人民此時求救無門哀鴻遍野,超過一萬八千餘人的台灣社會精英、原住民與外省人喪生,而在後續的清鄉行動 中每天都有人被捕殺。4月陳儀被免職,長官公署改組為台灣省政府。1948年12月大陸難民開始蜂擁逃抵台灣,1949年5月省主席陳 誠頒佈戒嚴令,蔣經國與彭孟緝運用盤躆全島的特務人員與秘密警察執行對全台所有人民的「白色恐怖」嚴密監控與任意逮捕, 僅在1949年到1953之間遭逮捕入獄的有三、四萬人,遭處決的約七、八千人,以上皆本省籍。1949年6月「舊台幣四萬元折合新台 幣一元」的新台幣開始發行。12月中國大陸全部陷入中共手中,約120萬軍民與國民黨政府撤退來台,此時依國際法,台灣仍是由 中華民國代表聯合國執行軍事佔領的日本土地。

六、「中華民國憲法」於不是中國領土之台灣借殼上市

1947年12月25日一部不具民意基礎被中國共產黨譏之為「蔣介石憲法」之中華民國憲法於中國生效。僅五個月後,這部憲法 之人民基本自由條款即被「蔣介石國民大會」以「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凍結。1950年3月下台的蔣介石在台灣「復行視事」自行回 任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統。雖然3月13日蔣介石於陽明山坦白說「我們的中華民國到去年終就隨大陸淪陷而已滅亡了,我們今天都已 成為亡國之民」,然而這部中華民國憲法卻開始在中華民國軍事佔領地台灣發光發熱。「萬年國大」「萬年國會」與「萬年總統 」在台灣互相輝映。流亡台灣的蔣介石政權為了消除台灣人民質疑其統治台灣的正當性與合法性,精心設計小學的「國語」「社 會」,中學的「公民」「中國史地」與「三民主義」等必讀與升學必考的課程,將台灣人民是神話般的「炎黃」的子孫,是從來 不存在,未來也不會出現的「中華民族」一份子,蔣介石為中華民族救星,台灣為中國固有領土的大中國意識教育灌施在台灣人 民的新生代學子純真心靈中。六十年過後,已迷失於大中國意識教育與未曾接觸正確台灣史的台灣人民已無從認知中華民國憲法 於台灣借殼上市的荒謬。

七、戰後和約否決開羅公報有關台澎之聲明

1949年6月麥克阿瑟向國民黨政府提出希望把台灣交盟軍總部或聯合國託管,被拒絕。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6月27日美國 總統杜魯門發表「台灣法律地位未定論」,聲明「台灣包括澎湖將來則等待太平洋恢復安全與日本之和平或是聯合國考慮後再作 決定」,並命令第七艦隊巡防台灣海峽。1950年7月英國言明「中華民國搬遷地之台灣在對日和約做決定之前仍是由中國所暫時管 理的日本合法領土」。1950年8月美國駐聯合國大使把在台國民黨政府定義為「只不過是舊聯合國的台灣佔領軍」。1951年9月同盟 國對日和約於舊金山簽訂,和約第二條為「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之一切權利,權原及請求權」,而對台灣之歸屬則未作任何規定 。1952年4月日本與中華民國簽訂日華和約,和約第二條為「依據舊金山和約第二條放棄台灣、澎湖主權」而對台、澎之歸屬同樣 未作任何規定。第十條則為失去日本國籍的台、澎住民將被「視為(shall be deemed)」中華民國國民,而不是被「確認」為中華民 國國民。

八、美國以「台灣關係法」維護台澎人民安全

1953年10月朝鮮戰爭停戰,中共開始在福建沿海集結大軍,1954年8月中共解放軍總司令朱德宣布「解放台灣」,9月中共開 始砲擊國民黨軍隊佔領之中國領土金門、馬祖。12月美國與國民黨政府簽訂「美華共同防衛條約」,共同防衛台灣與澎湖,防衛範圍則不包含金門與馬祖。簽約前美國國務卿杜勒斯聲明「台灣及澎湖群島的主權尚未解決,舊金山和約與日華和約均對台灣的將來歸屬未做決定」。1958年8月23日中共再度對金門、馬祖發動瘋狂砲擊,10月蔣介石與杜勒斯發表共同聲明謂「國民黨放棄用武力收復大陸」。之後國共展開長二十年,於金門、馬祖輪流隔日以裝著宣傳品的空包彈相互射擊的內戰戲碼。1964年台大教授彭明敏與學生印製「台灣人民自救宣言」,宣示「反政大陸是絕對不可能,團結全島人民不論其出生地,共同推翻國民黨政權,建立一個新的國家和新的政府」,在將要頒佈時被逮捕,彭明敏於特赦出獄後逃亡美國。1971年10月聯合國通過2758決議文,中國在聯合國之席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於聯合國之代表被驅逐。1977年8月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發表「人權宣言」,呼籲政府面對現實採取有效措施,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

1979年元月美國斷絕與中華民國之外交關係與廢止「美華共同防衛條約」,4月美國參眾兩院通過屬於美國國內法之「台灣關係法」。美國以「台灣統治當局」稱呼仍以軍事佔領身分統治台灣之政府,承諾除了提供台灣防衛性武器並將維持美國能力以抗拒任何足於危害台灣人民安全之行動。1988年蔣經國逝世。蔣氏父子擔任共40年與七任國民黨政權總統。

九、軍事佔領體制內台灣人民之奮鬥

(一)由吃「甘藷飯」到開發中國家。

當約120萬人口突然於台灣出現,小農為主的台灣農民即被軍事佔領政府以「田賦穀納」、「強制收購」、「肥料換穀」、「分糖制」制度剝消掠奪,長期只能吃「甘藷飯」過日子。1951起美國對台灣提供經濟援助,1953年由尹仲容領導之「經安會」開始推動每四年為一期之多期經濟計劃,在擴建基本公共建設與發展「進口替代」工業後,藉由國際貿易的興起,發展以勞力密集工業為主的外貿導向經濟,台灣農村子弟就業機會開始增加並往都市發展。在台灣人民發揮「客廳即工廠」的勤勞本性下,原本以農業為主的社會乃變為以工商為主之社會。而後經由各地加工出口區之設立,為台灣優秀人力資源所吸引的外國企業紛紛來台設廠。在外資公司先進的生產技術與管理模式勞動下,台灣的工業生產與經濟乃開始成長,當外匯逐漸增加後,軍事佔領政府展開各項交通與重工業等重大建設,台灣乃逐漸與世界經濟接軌而成為開發中國家。

(二)於長期戒嚴中追求自由與民主

雖然二二八事件後台灣人民成為「有耳無口」的順民,卻仍有許多人企圖與軍事佔領政府對抗而成為烈士或長期入獄。許多人經由軍事佔領體制內有名無實的「地方自治」選舉,企圖在體制內對政府提出政治改革要求。而隨著台灣中產階級的日漸增多,軍事佔領政府面臨台灣人民要求改變與革新的強大壓力。1979年12月「美麗島」雜誌於高雄舉辦世界人權日紀念大會時發生「美麗島事件」。1986年9月江鵬堅、張俊雄、謝長廷、蘇貞昌等創立「民主進步黨」,冒著生命危險遊走法律邊緣要求革新。1987年7 月(軍事佔領42年後),蔣經國宣佈解除長達38年之戒嚴,1991年9月李鎮源、張忠棟等學者成立「100行動聯盟」要求廢止刑法 100條,1992年5月通過修正刑法100條,台灣人民方有言論自由。 1996年李登輝當選軍事佔領政府首任民選總統。2000年民進黨候 選人陳水扁當選直選總統,並連任至今。然而台灣人民所追求的 建立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之夢想卻仍舉步維艱遙不可及。

十、台、澎的現狀為何﹖

2004年10月召開開羅軍事會議之美國,其國務卿鮑爾 (Colin Powell) 聲明「台灣並未獨立,它並未享有如同國家般的主權」。 2007年8月30日美國國安會主任韋德寧 (Denis Wilder)聲明「台灣 或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不是一個國家」。八月三十一日曾任美國 在台協會主席卜睿哲 (Richard Bush) 說「美國從1950年之後所主 張的台灣地位未定,是指台灣這塊領土的主權未定」。經由歷史 並以國際法審視,台、澎的現狀應是:

1.1945年陳儀以敵地軍事佔領指揮官的身份將台灣、澎湖納 入中國版圖的聲明,從未得到美英等國際社會承認為合法與具有 效力。 2.中華民國一直僅以來自聯合國軍事佔領的授權統治台灣, 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府從未持有台澎之領土主權。當中華民國失 去中國政權代表性後,就不是一個國家。 3.舊金山對日和約生效後,卻因為軍事佔領政府之軍閥獨裁 領導人企圖以台澎作為其收復國土的根據地,於台灣實施集權高 壓統治,台灣人民與澎湖人民,至今一直無法行使建國與自決的 天賦人權。 4.由於台灣人民一直無法向世人宣示建國,即使台澎地區已 有民選的國會與民選的政府領導人,仍因當前這個政府並未擁有 台灣領土主權,台灣不是一個國家。 5.由於台灣未具國家法人地位,台灣一直無法申請加入聯合 國。 十一、台灣人民必須建國之理由。

雖然仍有人以「顧生活,拚經濟」作政治訴求,企圖保持台 灣不是正常國家之現狀。唯保持現狀只是承諾保護台澎人民安全 的美國政府對並不持有台灣領土主權的台灣當前政府,欲進行以 主權作為條件的行為時之立場。並非針對台、澎人民。台澎人民 必須建國的理由為:

(一)當以武力於1959年再度佔領西藏之「中華人民共和國」 於2005年3月發表針對台灣的「反分裂國家法」後,台灣人民為了 後代子孫免於恐懼的自由,必須終結來自中國之軍事佔領體制。

(二)台灣不是正常國家之現狀,已造成國人重大國家認同差 異,使得國會無法及時通過國防預算,國防安全令人擔憂。 (三)台灣不是正常國家之現狀,將造成軍人不知「為誰而戰 ,為何而戰」的困境,國防戰力於必要時有無法發揮之危險。

(四)台灣不是正常國家之現狀,已造成執法與司法人員無法 超越政黨認同,而對維護人民生活於公平公正正義的國家中的法 治已造成嚴重傷害。

(五)由於不是一個國家,台灣人民出國時所持的護照無法獲 得承認,台灣選手無法在國旗飄揚中出場競賽,台灣選手的尊嚴 何在﹖台灣人民的尊嚴何在﹖

(六)本土政黨執政,雖堅持台灣主體抗拒「終極統一」之國 內外勢力,卻因其仍屬軍事佔領體制內之政黨,並無主權立足點 推動國人所期盼之「正名制憲」。本土政黨無法將來自中國之軍 事佔領體制蛻變成一個主權獨立的新國家。台灣人民只有建立咱 自己的國家後,方能選擇自己的國名與制定自己的憲法。

十二、台灣人民建國之國際法依據: 除了人民建國意志之凝聚與展現為建國之先決條件,台澎人 民所持有的建國國際法依據有:

(一)當台灣人民已向世人證明台灣人民有能力管理自己,由 聯合國盟軍授權執行暫時軍事佔領之台灣統治政府已無繼續於台 灣澎湖存在之理由

(二)台灣人民持有台灣的固有領土主權,當日本放棄台灣主 權後台灣人民即有在這個領土上建國的天賦人權。

(三)當清帝國將其領土澎湖割讓日本,而後於日本放棄澎湖 主權時,澎湖人民便持有自決的權利,可以選擇與同甘共苦之台 灣人民一起建國。

(四)聯合國大會於1966年通過之「人民自決權」,所有的人 民(或民族) 都有自決的權制( 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這 些人民(或民族)可基於此權利,自由地決定其政治上的地位, 自由地追求其經濟、社會以及文化的發展。

十三、建國之路徑:由主權獨立州 (state) 到合眾國(united states)

(一)基於建國乃是行使位階高於所有國內法律之天賦人權, 台灣人民將尊重目前並未持有台、澎領土主權之統治當局,基於 維護台、澎人民的安全與生活之安定之法規,唯將拒絕來自統治 當局對建國工作之干涉與阻撓。台灣人民將依據國際認同之公民 投票規範,訴諸人民的選擇權,並在國際公正組織觀察下完成和 平建國。基於目前各縣級行政區域,均為各別之山地原住民族與 三百年前個別平埔族之固有生活領域,領域內之文化風俗與地理 條件均不同於其他領域,並基於建國之首要國家認同宜從具有相 同歷史情感與共同利益之領域先行凝聚,與各別領域行使主權宣 示外人無從置疑的條件,宜於縣或縣市或多縣為領域,先行建立 主權獨主州。領域內住民將以「獨立州決議文」尋求住民連署, 於連署成案後,舉行獨立州決議文公民投票,如超過半數同意,

主權獨立州即成立。此時縣府與縣議會仍繼續運作。而成立之獨 立州將舉行獨立州人民議會議員(無給職)選舉,成立獨立州行 使主權機關,人民議會將制定獨立州憲法,議決是否與各地獨立 州共組合眾國,是否發行護照與是否自行申請入聯合國等事宜。 如南投縣領域,是布農、泰雅、賽德克、邵族與中部平埔族之固 有生活領域,以此領域由原住民與平埔族之後代成立主權獨立州 乃是天經地義之行為。州名建議為水沙連獨立州。

(二)當台澎地區半數以上之縣市成立主權獨立州後,由各州 人民議會議長代表組成合眾國等備委員會,成立由學者組成之憲 法研擬小組,研擬憲法,決定國名、國旗。建議國名為福爾摩沙 合眾國 (United States of Formosa)。並於適當時機,如台澎地區均 完成各領域主權獨立州後,發表「合眾國建國決議文」與「憲法 草案」,並在國際公正團體觀察之下舉行台澎地區建國公民投票 ,如超過半數同意,合眾國即完成建國。合眾國之憲法應增設參 議院,以杜絕單一國會之缺失。

(三)目前仍由軍事佔領政府控制之中國領土金門,馬祖,則 暫時保持現狀。台灣人民樂見金門、馬祖人民定居新國家。新國 家亦應在金馬回歸中國之前給予金門、馬祖人民國民待遇。

十四、台灣人民將經由公投建國,達成和解與追求共生共榮。

國家與政府是為服務人民而創立與存在。台灣人民並非自「 中國」持有台澎主權中尋求自「中國」獨立,而是經由訴諸人民 選擇權的公投程序,於屬於台灣人民的領土上建立主權獨立的國 家,它是歷經苦難的台灣人民應得到的遲來正義。台灣土地的最 早主人台灣原住民,只有生活於自己所建立的國家中,方能於自 己參予制定的憲法中,尋回原住民的尊嚴與權益。處在瞬息萬變 的時代,於不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台灣與台灣原住民,土著化的 埔漢老住民共同建立一個小而美的國家,是戰後來台的新住民與 其出生於台灣的後代最佳利益。所有台灣人民可以經由公投建國 達成真正的和解,當建立自己的國家後,無人可以威脅選擇安身 立命於台灣的所有人民,當台灣人民以真正的愛與信任重建台灣 ,台灣將更加美麗。

台灣人民,讓我們邁向這條台灣建國之路吧﹗   

一位水沙連獨立州志工於南投草屯九九峰下2008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