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了一些批評入聯郵戳文章,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吐血。
有立委說,這種作法是侵害人權、侵害隱私、侵害言論自由。
恩,言論自由的部分,留到後面再說。侵害人權,是侵害了什麼人權?沒有說清楚的話,那也不用太過理會。就談侵害隱私吧。
隱私是什麼?是屬於個人的一些資訊,而本人不希望別人知道的事情。若說我的信件被蓋上入聯郵戳會侵害我的隱私的話,只有一種狀況下有可能:我個人想要加入聯合國,又不想讓人知道,台灣郵政竟然用一個入聯戳把我加入聯合國的意圖暴露在公眾之前啊?
不然的話,什麼叫侵害隱私?搞清楚,信封外的東西本來就是不特定人可以看到的,半點稱為隱私的資格都沒有。
有人說,想要獲得入聯,不是自己天天唱饒舌、想口號、作貼紙蓋印章就能摸進去的。
這話說得沒錯,問題是,你怎麼知道政府沒有做其他的努力?和這種講法很類似的:「改名就能加入聯合國嗎?」兩種都犯了同樣的錯誤;把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混淆。
沒有任何單一行為能讓台灣加入聯合國,就像沒有任何單一行為能讓台灣擺脫中國一樣。自己的主權主張,就要大聲喊出來,等到條件具足,就會實現;不喊的話,條件永遠沒有具足的一天。對台灣來說,自然是應該拼命喊大聲喊政府也喊民間也喊,才可能爭取更多的國際支持(ㄟ,那個說不是這樣就可以進入聯合國的先生,不要誤解我這段話,我可不是說大聲喊就會有國際支持喔,我是說大聲喊才可能獲得國際支持)。
還有人說,這是選舉到了,民進黨在拼選舉。什麼都不做,就會拼選舉而已。
對,這是民進黨在拼選舉。不過我倒是要問,拼選舉有什麼錯?政黨就是以爭取執政為目的;政黨不拼選舉,可以,但是就不要想執政!想執政就是提出可以獲得多數選票的政見;提出可以獲得多數選票的政見,不就叫做尊重民意嗎?拼選舉有什麼錯?
說是選舉到了,也沒錯,事實上以台灣的選舉頻率,很少有哪一年不是選舉到了,任何時候都算是選舉到了。
說民進黨政府什麼都不做,因為民進黨的政策,「拼選舉」的被排除在施政之外、「分裂族群」的被排除在施政之外,「圖利財團」的被排除在施政之外;至於真正的政策內涵,沒有人關心;有做也被當作沒做,那民進黨當然是什麼都沒做。
還有人說,這只是民進黨的政策。
說這種話的人,醒醒吧,阿扁執政七年了耶。執政黨的政策,就是國家政策,不然你跟我講「執政」這兩個字是什麼意思?
再請去看看,國民黨的入聯公投裡,有沒有「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的內容?搞清楚,朝野兩大政黨加起來占國會席次80%以上,兩大政黨都贊成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怎麼會只是民進黨的政策?
要說國民黨口是心非,我並不反對。不過在國民黨撤案之前,我還是要尊重一下他的正式宣傳和行為。至於國民黨為什麼要口是心非,口弗口弗口弗口弗口弗?不就是為了選票嗎?既然入聯政策有選票,也就是有不少人支持,那宣傳入聯政策,有什麼錯?
又有人說,民進黨偷偷的做,讓人不爽。
這也很好笑,蓋郵戳這種事情,行之有年,當然是光明正大的做,怎麼會是偷偷的做。入聯政策已經推多久了?又怎麼會是偷偷的做?
說偷偷的做的人,其實只是在說「我反對」而已,這種講法和前陣子一批要求「公民審議」卻不願正視人家已經開了多少次公聽會協調會的人一樣,凡不合我意者,視為不存在。
某大律師說,這種行為是侵權行為,侵害人民的財產權。
對,信封是寄件者交付給收件者的財產,沒錯。不過,台灣的郵局會蓋郵戳紀念戳宣導戳,寄件者不知道嗎?既然大家都知道郵局會蓋戳還拿去郵局寄信,那當然是默示同意,怎麼會是侵害財產權?而且這也不是台灣的郵局會這樣做,根本就是世界各國郵政的通例,為什麼台灣郵政做了就特別可惡?一如火車票會被入口和查票的人剪洞一樣,大家都知道會被剪洞,按照車票的使用性質,就是會被剪洞,那剪洞怎麼可能會是侵權行為呢?
又有某大律師在聯合報說,米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77年就已經宣告這種行為違憲。
好了,我們終於進入言論自由了。米國那個案件的內容是,某個耶和華見證人教派的教徒,因為遮蔽州政府發的車牌上的「不自由毋寧死」的標語,被判拘役十五日。這個案例能用在入聯郵戳上嗎?
抱歉,光案件事實就差很多。首先,車牌是要掛在自己的車子上,天天晃來晃去的;而郵件原則上是一次性的東西,兩者沒有可比性。再者,那位米國人被判刑了十五天,可是若有人把入聯戳用立可白塗掉,會不會被罰?如果當初那個米國人沒有被罰的話,聯邦最高法院會不會宣告違憲?這案子連案件事實都無法套用了,該案的法律見解要如何套用?如果車牌上的標語真的可以和郵戳相比的話,那米國郵局怎麼現在還有那麼多奇奇怪怪的戳?
入聯郵戳確實會碰觸到言論自由,碰觸到而已喔,但絕對不算侵害。一次性的性質,就表示只是輕微的碰觸到。對基本權的輕微限制,不構成侵害,這可是國內學界所公認的原則。
如果在信件上蓋政策宣傳戳算是侵害言論自由的話,那麼蓋任何文字都算是侵害言論自由。何以只有入聯戳被說是侵害言論自由?
答案很簡單,因為這是民進黨政府的政策。台灣現在政治現狀的問題,就在不能針對問題。選總統輸了怪兩顆子彈,卻不提自己四年少了一百五十萬票;公投有利於某一政黨就怪公投制度,卻不提為什麼這個公投題目會有利於某政黨。去看看那個最先發難的米國人怎麼反對入聯戳的?他的理由根本就是他不贊成台灣入聯,而不是蓋戳本身。很多其他政策的議論也是這樣,不敢直接反對政策,只能無理指責推動政策的手段。也就是說,牽拖厝邊?(恐怖大魔王摩亞調)
不要以為言論自由是什麼輕鬆的自由,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的意思就是,每個人都要容忍許多自己不喜歡的言論。民主是很辛苦的啦?
蓋入聯戳,除了上面的形式問題之外,內容合理不合理、正當不正當?這問題很簡單,去調查看看全台灣有多少政治人物敢反對台灣入聯,就知道了。那些趕著羚羊,邊看草枝擺的人,到底還要不要選票?自己蠢,就不要怪別人會選舉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