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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追不回巴紐建交經費 吳思材是關鍵
中央社2008/05/03

外交部長黃志芳今天說,為了保全與巴紐的建交款項,外交部曾要求中間人吳思材把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帳戶權利讓渡給外交部人員,但銀行不認可此讓渡書,後來吳思材在未知會外交部的情況下,把聯名帳戶權利讓渡給金紀玖,才讓金紀玖得以把錢轉到私人帳戶,是錢追不回來的重要原因。

2006年外交部推動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三千萬美元建交款原本存放在中間人吳思材、金紀玖新加坡華僑銀行聯名帳戶中,最後卻流向不明。吳思材下午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完成任務,是台灣方面不願意簽建交公報,他才把聯名帳戶的權利讓渡給台北窗口金紀玖。

黃志芳立即召開記者會回應指出,2006年十二月底,金紀玖失聯,為了保全建交款項,2007年元月四日、五日,外交部就要求吳思材把聯名帳戶的權利讓渡給一位外交部同事,但新加坡華僑銀行聲稱這是片面行為,不予接受。

黃志芳說,當時外交部還寄出存證信函,強調吳思材的聯名帳戶已轉讓且是不可撤銷的,外交部的法律動作都作了,必要時將控告新加坡銀行。

此外,黃志芳說,2007年七月底,吳思材還提供銀行對帳單並表示錢還在帳戶,一直到今年年初,吳思材給外交部的說法都是錢還在,但今年三月底吳思材卻突然說錢不見了,這是他先前所謂的「訊息混亂」。

黃志芳強調,外交部要求吳思材把權利讓渡給外交部同仁是「不得已的作法」,這幾天各界質疑為了沒有外交部人員共同設立聯名帳戶,但事實上,外交部官員若加入聯名帳戶,外交部就真的就跳到黃河都洗不清了,因為這是公款,有官員牽涉其中,恐怕只會惹出更多的爭議。

黃志芳說,吳思材在記者會中聲稱金紀玖是他唯一的窗口,他才把帳戶權利讓渡給金紀玖,但事實上,吳思材是聯名帳戶的持有者,是相當重要的關鍵人物,他與外交部始終保持密切聯繫合作,但吳思材把帳戶權利讓渡給金紀玖這麼重大的事,卻沒有事先知會外交部,「這是導致現在錢追不回來的重要原因」。

黃志芳表示,過去一年多吳思材很配合外交部,外交部也不希望吳思材或任何人成為替罪羔羊,但外交部絕對沒有說謊,盼司法單位釐清吳思材的說法,讓案情水落石出。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三日電)

□ 〔 資料來源: 中央社
外交掮客案 黃志芳:信任金紀玖是因為邱義仁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三日電)

外交部推動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遭侵吞案,外交部長黃志芳今天指出,問題癥結出在中間人金紀玖,這是時任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交辦下來的人,外交部對金紀玖的信任基礎建立在邱義仁信任金紀玖,外交部尊重長官、信任長官,也據此認為忠誠安全查核沒問題。

2006年外交部推動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遭中間人侵吞案,外界質疑中間人吳思材、金紀玖角色,且金紀玖涉及弊案,外交部沒有查核恐有瀆職之嫌。黃志芳下午再度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黃志芳說,全案已交司法單位偵辦,相信司法單位會追查到底,外交部靜待司法偵查,不做任何評論,不過,此案問題癥結在金紀玖,外交部對金紀玖的信任基礎建立在邱義仁信任金紀玖,外交部尊重長官、信任長官,不覺得長官交辦下來的事會有問題。

黃志芳說,金紀玖若是平白無故地來找他談推動建交,他的考量就不一樣了,若是其他團體介紹來談建交,考量也會不同,但是,金紀玖是邱義仁交辦下來的人,此事是邱義仁交辦的工作,經由國安會交辦的人和工作內容,他當然認定其忠誠安全查核沒有問題。

媒體追問,金紀玖的代表性有多少?權限為何?又是對誰負責?黃志芳解釋,金紀玖具有中間人身分,也具有代表我方的身分,在談判建交的過程中,金紀玖發揮中間人身分,溝通轉達雙方訊息,協調雙方差距。至於代表我方這一部分,因為金紀玖深受邱義仁的信任,才會交代金紀玖推動機密任務,請他替我方利益把關,沒有想到最後是金紀玖出問題,希望外交部同仁記取教訓,不要重蹈覆轍;至於金紀玖與邱義仁互動情況,他個人並不清楚。

黃志芳說,2006年八月,邱義仁指示他推動與巴紐建交,據外交部後來了解,金紀玖涉及弊案是在2007年九月八日,當時金紀玖已失聯了,而整個建交工作的推動是從2006年八月到2007年元月。

另外,對於另一名中間人吳思材召開記者會指稱,黃志芳曾承諾建交若成將給予一百萬美金酬勞。黃志芳回應指出,這是吳思材單方面期望,外交部並未承諾,僅言明事情結束後,吳思材為建交案所花的開銷及差旅費,外交部會彌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