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鴻鍊:公文書宜稱外賓訪華指令 暫緩實施
中央社2008/06/05
外交部長歐鴻鍊今天說,日前通電外館請駐外人員在公文書於外賓來訪時,「適宜」稱「訪問中華民國」或「訪華」,但未嚴格規定不能使用「訪台」。他下午指出,將再通電外館,把這項指令「暫緩實施」,等到國內有共識後再說。
外交部日前通電請駐外人員在公文書在外賓來訪時,「適宜」稱「訪問中華民國」或「訪華」,引發外界有去台灣化的疑慮。歐鴻鍊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這是配合新政府的政策基調,在總統府未統一規定下,外交部先行的「權宜過渡」措施,他已建請高層宜統一規範,讓各部會有所依循。
他說,上述的電報並未禁止外館人員使用「訪台」的寫法,以前民主進步黨政府執政時,「我在外館接到的指示就是要用「訪台」,「當時國內對此有沒有共識,我不知道」。
歐鴻鍊表示,既然現在外界對這件事有不同意見,新政府自然要多聽民意,外交部近日會再發電報通知各駐外館處,暫緩實施先前發佈的「公文書適宜使用外賓訪華」的指令,等國內有共識後再決定。
(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五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