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責任的無知或奸詐
李鴻禧2008/07/11
馬英九和劉兆玄的府院,在七百多萬選民「馬上好」、「九萬兆」熱烈期待下,上任才五十天,馬的民意支持度快速由七成降到三成多,劉的更不堪聞問。不但是民進黨民調中心測出這種難看的結果,而且連不少親藍反台的媒體,也測出同樣令人羞恥的數字。同時,由於強烈誇耀「我們已準備好了」、「國民黨人才濟濟」的政府執政黨,新瓶裝舊酒,任用一堆「老得掉牙」,二○○○年之前的財經、國防、外交、國安舊官僚,也是讓國民黨失去政權的舊官僚;所以造成這五十天來,物價波動、股票大落、經濟蕭條、中下階層中小企業生活事業極度困難,積極展開親中的終極統一政策、亂搞內需綁樁等亂象,卻一無積極有效對策。反而,因馬英九提名考試、監察委員人選之脫線不當,閣揆政務官言論、作為的一再凸槌;讓絕大多數民眾對未來感到極度不安、人心惶惶,這幾天就連數年來不斷為馬英九包金裝玉的「政論家」、政客,乃至國民黨黨政大老,都在親藍偏中的媒體,批評府院令人失望,強烈要求內閣總辭;若干國民黨立委也冒黨紀處分之危險,要求改組內閣、穩定民心。
本來,在歐美民主憲政先進國家,甚至在南韓、印度、泰國等發展中國家,若產生這種現象,在內閣制國家,通常會發生內閣總辭、舉行國會改選;若在總統制國家,或者總統自動辭職,或者改組總統幕僚之內閣、或大換政務官,並向民眾道歉請求諒解。民主政治的本質是民意政治,也是責任政治,當政府或國會背離民意時,政府包括總統或內閣辭職負政治責任,是超憲法的普世憲政基本原理原則,馬劉欲文風不動。
劉兆玄是馬英九任命的行政機關幕僚,未經國會選任或同意,毫無民選之民意基礎,何德何能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憲法上,憲法第五十三條已被憲法增修第三條所凍結,實際上,馬英九又在掌權,馬英九用「雙首長制」的藉口,躲到第二線不負責,那不是憲政的無知,就是政客的奸詐了。法國第五共和制是半總統制,政治學演繹為雙首長制,就比較憲法的理論和實踐來說,都是破綻百出,頗受學界和實務界詬病的。尤其是在法國的幾次總統和內閣總理的「左右共治」。弊病深重,幾已成為普世共識。
不談學理或實踐,光看台灣總統選戰的激烈和艱苦,那七百萬選民難道只在選出「總在第二線」、不負政治責任、無法解決政治的總統嗎?
(作者為台大法律學院名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