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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家報報╱馬英九反正告不贏?!
NOWnews觀測站2008/07/21

馬英九總統21日透過聲明說,決定將選舉中對於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以及其他人所提出的訴訟,全部撤回;已經判決或偵查終結的案件,也不再提起上訴。外界並非對造當事人,一時之間頗為好評,不過,過了半天,當事人的現身說法,才發現馬總統撤回告訴的真正原因並未明說,但是很多人都已猜到,被外界視為還不討厭告人的馬英九,可能最後在這些案件中都告不贏,甚至還有可能會被反控誣告,不如認賠出場?

馬英九在聲明中,把撤回訴訟的理由說得洋洋灑灑,但是都不如對造當事人的說法最為真實,讓我們來看看,他們對馬大動作撤告的回應,便可明瞭其中玄機。

當馬英九說,對於被告台北市議員徐佳青誹謗案 (東森小巨蛋),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不起訴處分,未再議;不再提起上訴。徐佳青的回應是,她與馬總統的訴訟早在今年五月份,就已經以不起訴偵結,期限過了,馬總統沒有權利再提上訴啦!

當馬英九說,被告前新聞局長謝志偉妨礙名譽案(職業學生),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不起訴處分,未再議;不再提起上訴。又,被告謝志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職業學生),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中;將會撤回。

謝志偉的回應很妙,他說,本來就有信心可以贏得這起官司,刑事部分,馬英九輸了、他贏了;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已經開過三次庭,7月4日已經辯論終結,下次就要宣判了。

當馬英九說,被告謝長廷誹謗案(特別費假發票),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無罪,未上訴;不再提起上訴。謝長廷辦公室雖然並未回應,但是大家在6月底都已知到,這場官司是謝長庭勝訴啦!

當馬英九說,被告前民進黨籍立委徐國勇、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誹謗案 (特別費假發票),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中;將會撤回。當事人之一的徐國勇接受媒體訪問時說,馬總統當初告他時,他也提誣告,既然馬總統決定撤回,他也願撤回誣告,節省司法資源。

當馬英九說,被告前民進黨籍立委蔡啟芳、媒體工作者蔡漢勳損害賠償案(力霸金援),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審理中;將會撤回。當事人之一的蔡啟芳說,馬總統除了撤銷告訴,還應該道歉,「合理說來,我應該是可以告他誣告。」

所有跟馬英九打官司的當事人們,都宣告自己贏了或即將會贏,甚至有些人還有機會可以反控馬英九誣告,基於此諸多事實,外界就別給馬英九的撤告,再加上什麼冠冕堂皇的藉口吧!

□ 〔 資料來源: NOWnews | 引用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