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問題應有的科學觀念
郭明實、郭明裕2010/02/05
西方國家在刑事案件講求科學證據,即便是辛普森案,絕大多數人認為兇手是他,法官仍然判無罪,理由是證據不足。因為要判一位兇手有罪,科學證據最重要,否則因證據不足造成誤判,不是又傷害另一位無辜。法學講究科學證據,醫學更應如此,因為它涉獵的是生與死,不得不慎重。疫苗更是其中之重,好的疫苗可以挽救千萬人免於瘟疫死亡,但有問題的疫苗卻可以造成死亡與殘疾,所以科學證據缺一不可。
國光疫苗第一次製造疫苗,值得鼓勵,但仍要遵循科學方法與程序,並提出科學證據以服大眾,以服醫界。國光一開始招待醫療人員參觀,想用醫療人員背書,但參觀軟硬體,又非專家,背書公信力有限。另外董事長發表不需繁文縟節,已然有挑戰科學程序之嫌。
至於輕微不良反應增加,站在疫苗政策利大於弊,醫界與民眾大都會趨向接受與支持。但嚴重不良反應增加,新成立的食品暨藥物管理局就需介入調查,而不是由疾病管制局對外發言疫苗問題。而國光公司大量在媒體反駁質疑,並沒有同時攤開科學數據,更質疑台灣與美國健保系統與醫療水準不同,不正是指明台灣受害家屬理盲,但台灣人與美國人的生命價值有差異嗎?
不能拿生命當賭注
我們第一線醫師施打疫苗30年,卻沒有看過要家長簽同意書與接到這麼多投訴。也沒看到國光疫苗臨床人體實驗報告在知名醫學期刊出現,這叫第一線基層醫師如何為國光背書,而疫苗出問題就說與疫苗無關未免太武斷,反證的證據又在哪?造成第一線醫師無法對他的病人交代。況且在疫情延燒數月後才出現的疫苗,就已有防疫學理不通的困窘,此時推行的疫苗政策就不可以急,而是要把戰線拉長,提升疫苗品質,釐清嚴重不良反應與疫苗品質的因果關係是否成立,然後再重新上市施打,因應下一波疫情到臨,這才是科學方式。
至於專家對藥證號碼八年來相同的質疑,到底是根據食品暨藥物管理局哪一條法令?也應講清楚。目前我們沒有看到諾華疫苗,對其產生輕微不良反應增加與少數嚴重不良反應個案,發表反駁的言論。因為這些問題的釐清,只有公正的獨立委員會與食品暨藥物管理局可以介入,而答案呢?就只有靠世界權威的醫學期刊背書。
諾華H1N1疫苗,去年9月11日登到《新英格蘭醫學期刊》上,讓我們看到稍高的輕微不良反應,但卻有較高的14天與21天的有效抗體反應,就是一項很好的科學示範。最近,瑞士諾華疫苗又在去年12月31日(電子檔)與今年1月28日(書面版),《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的論文中被證實,九歲以下兒童施打一劑諾華疫苗就有極佳的抗體出現,以及最新一期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研究員登於「科學轉譯醫學」期刊的研究報告,顯示含「MF59」佐劑的諾華疫苗,可加強人體免疫反應,更可交叉保護H5N1等禽流感病毒威脅等好處。
至於孕婦呢?北歐的研究登於近期的「疫苗」期刊發現,含「MF59」佐劑的諾華疫苗並不會增加孕婦不良反應。至於引發自體免疫的憂慮,歐美研究也發現只有局部性發炎腫脹的輕微不良反應。這些更是說服人的最佳方法。衛生署扶植國產疫苗的立意是對的,但不能以生命作賭注!這是醫療的基本守則。類似諾華疫苗在醫學期刊的出現,第一線醫師才有科學證據相信疫苗品質無虞。國光疫苗要在國際疫苗市場發光發熱,最少要有這些科學證據做為張本。
郭明實為喬治亞州Phonye Hosipital資深小兒科主治醫師、曾任長庚醫院新生兒科主任;郭明裕為桃園市敏盛總醫院NICU顧問與小兒科主治醫師